公众全民讯(姜新香 宋伟)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因赡养费引发的纠纷案件。
家住敦化市额穆镇的王老汉已年过八旬,本应该和老伴安心在家颐养天年。然而,王老汉的生活十分拮据,三个女儿都只顾各自的小家很少关心老人。2014年3月,王老汉一纸诉状将三个女儿告上了法庭。结合三个被告的经济水平,经法庭调解,由三被告每月每人给付老人人民币400元。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后,王老汉的大女儿和二女儿每月按时给付王老汉赡养费,并且对父母的关心也逐渐多了起来。然而3个月过去了,王老汉的小女儿从未给过王老汉赡养费,更是从未回过自己的父母家。王老汉每次去找小女儿都被拒之门外。于是王老汉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员曹仁志接到案件后,认真阅读卷宗,得知王老汉出行不便后,亲自到王老汉家了解案情,并自掏腰包为老人买了水果。详细了解案情后,执行员多次到王某(王老汉的小女儿)的家中但是并未找到王某。近日,执行员接到王老汉的电话说他的小女儿现在在家,执行员第一时间赶到了王某家,并将其带回法院。王某一直坚持称自己没有钱,称其父母从小一直偏向她的两个姐姐,自己也没有义务给父母养老钱。执行员一直向其讲明法理,告知王某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但是王某一直紧紧的抱着自己的背包,坚称自己没有钱,
并扬言“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执行员告知王某,如果其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王某脸上虽然露出了害怕的神色,但是依然紧紧的抱着自己的背包。执行员感觉她的背包中有蹊跷,就问王某,背包里是不是有什么,听法官一问,王某立刻特别激动地说什么都没有,并称要回家。经过半个小时的“周旋”,王某犹豫的说,包里有其婆家的卖牛款,不是自己的钱,必须得回家把钱给其婆婆,关于老人的赡养费以后再说。经过执行员耐心细致的反复询问,最终,王某承认包内的钱是她自己的,当她从包中拿出钱后,执行员看到她包里至少有两万元现金,然而她却不愿给自己的亲生父母1200元赡养费。执行员并没有多说什么,只告知其自己扪心自问是谁把她带到这个世界,并把她抚养长大,如果她一直这样,自己想一想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虽然王某最后将履行义务,王老汉也拿到了其应得的赡养费,但是执行员的心情却特别沉重。俗话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赡养老人不止是责任,更是一个人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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