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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摆地摊被收10元地摊费 当地通报::责成物业退费道歉

发布时间:2024-04-26  来源:信州资讯  字体大小[ ]

   情况通报

  近日,一段“老人摆地摊被收10元地摊费”视频引发关注。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核查。

  经查,老人林某于4月24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在网传视频中反映的庆丰路口售卖竹笋、鸡蛋等农产品,至11时许离开,在此期间,没有任何单位向其收取过费用。经向老人了解,当天上午9时许,在胜利路农贸市场内自产自销区,该市场物业公司向其收取了10元摊位费。

  此事的发生,反映了市场物业公司对特殊群体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目前,我局已责成物业公司向老人致歉,并退回收取的费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收费监管,加大对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和服务力度。衷心感谢广大网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帮助。

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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