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专项监督护粮安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贵州交警APP有奖举报违法行为 “小应用”发挥“大效应”

发布时间:2015-10-08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共治交通秩序 严管关键重点车辆

贵州交警“五条措施”确保国庆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

  全民公众讯(龚超 田强 胡鸥)国庆刚过,节味犹存。盘点国庆期间全省的道路交通安保工作,贵州交警的“五条措施”发挥了安全保畅的积极作用。其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贵州交警积极顺应“移动互联”时代来临的实际,以大数据技术和云平台为支撑,在“贵州交警”APP上搭建有奖举报违法行为平台,让普通老百姓能够参与到“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交通环境”的文明交通创建工作中,开启了“全民共治交通秩序、全民共创和谐交通”的新格局。在全省旅游流、出行流、交通流出现“井喷”,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去年同期剧增20%以上的情况下,确保了全省道路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省外自驾游旅客最大限度享受到贵州最美高速、平安高速带来的便利,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利用大数据共同研究、精心指挥

执勤

  有奖举报违法行为,APP增设的“小应用”发挥了“大效应”

  从今年10月1日开始,以大数据技术和云平台为支撑,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贵州交警”APP增设了违法举报模块,搭建了有奖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平台。群众一旦发现高速公路违停、占用应急车道、逆行、倒车、大货车占用超车道,客运车辆超员、超速,故意遮挡、污损、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农用车载人等9类严重违法行为时,可通过手机进行拍照、摄录视频取证,并通过‘贵州交警’APP违法举报模块上传举报信息。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核实,交警部门将根据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的危害程度,对举报人予以50元至1000元不等的手机话费充值奖励,以此鼓励群众主动维护交通秩序的积极性。违法举报模块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进行设计,使普通老百姓采集到的违法信息也完全符合违法取证的要求,延伸了交通管理监控的覆盖面,拓宽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渠道,为全民参与交通管理提供了新的手段。

  “谢谢贵州交警总队搭建的违法举报平台,能让我们普通老百姓也参与到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中。不像以前,在高速公路看到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车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造成应急车道拥堵而毫无办法。应急车道就是生命通道,一旦发生事故,救援力量不能马上赶到现场,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在谈及交警总队推出的有奖举报违法行为措施时,举报人李师傅表示了极大的拥护和欢迎。10月5日,李师傅举报了三起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获得了150元的手机话费充值奖励。“现在,我们可以随时利用手机拍摄这些违法行为,让这些交通违法无处遁形,既规范了驾驶员行为,也发挥了群众的监督作用,这真是太好了!希望贵州交警部门能继续为老百姓的生活与安全着想,以后多多推出更多新的利民政策。”

大数据搭建指挥平台

  李师傅对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的深恶痛绝,反映了大多数守法公民的心声。今年国庆期间,全国其他省市发生了因随意占用应急车道造成交通拥堵、导致交通事故伤员无法及时救治而死亡的案例。而反观我省高速公路,虽然车流如织,但与往年相比,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却大幅减少,这与群众自发的监督和抵制不无关系。自10月1日六盘水市一辆号牌为“贵BU0XX8”的出租车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该车驾驶员刘师傅成为全省实施有奖举报被查处的“第一人”以来,七天长假,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指挥中心共接受群众违法举报465条,受理179条,其中已有31辆车因在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行驶、1辆车因故意遮挡号牌被依法处理,另有148辆车的违法举报信息正在等待审核处理。交警总队共发放奖励资金逾万元,其中一名举报了11起违法的群众,获得了电话充值卡550元的奖励。

指挥车辆有序通行

  “互联网交通违法举证平台的搭建,是贵州交警主动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新常态,构建‘跨界共融、数据共享、责任共担、安全共治’的‘互联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的又一次成功尝试。从国庆期间运行七天的情况来看,有奖举报措施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拥护和积极支持。群众利用手机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和举报的方式,相当于交警部门新增了数以万计的流动监控摄像头。依靠人民群众千千万万双眼睛的共同监督,我们对于共同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共创平安和谐交通的底气更足了。”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指挥中心负责人王斌警官说道。

严格执法

  “危化品运输车辆没了,重型货车少了,高速公路好跑多了!”

  为认真吸取沪昆高速湖南潭邵段“9.25”事故教训,夯实交通安全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今年国庆期间,贵州交警下了三步“先手棋”。一是在节前与交通运管部门联合开展隐患排查,曝光了一批违法重点企业、处罚了一批违法驾驶人、停运了一批严重违法未处理车辆,对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带病”运输企业和违法驾驶人形成了震慑。二是决定在节日期间暂停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进行审批,并对国庆期间途经重点地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知改道或绕行。三是要求重型货车错峰通行高速公路重点路段。交警总队代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限制重型、超限大货车在10月1日至7日每日7时—22时通行全省车流量比较集中的七大路段:沪昆高速凯里至麻江段、麻江至贵阳段、清镇至黄果树段,兰海高速贵阳北至遵义段、贵阳至都匀段,都织高速贵阳至都匀段,贵阳环城高速全段。通过该措施的实行,节日期间全省高速公路重点管控路段重型、超限大货车通行量比往常相比减少了70%以上,将有限的道路资源最大限度让给了广大出游的车辆和人员,极大地缓解了道路通行压力。

热情服务

  “感谢贵州交警的倾力护送,在国庆出行的高峰时段,过境贵州能一路畅行,为病危小孩的救治赢得了宝贵时间”

  10月5日17时20分,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接到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指令:“一辆牌号为云A811U8的救护车送一名一岁半的幼童由昆明赶往重庆,目前在沪昆高速平坝段因车流量较大受阻,病人病情危重,且随车携带的医用氧气有限,请交警部门协助开通应急通道护送儿童前往重庆。”接到省厅指令后,总队指挥中心立即与病患家属取得联系,了解救护车所在位置等基本情况后,立即向救护车即将通行的沪昆高速、兰海高速沿线交警大队下达保畅指令,要求沿线大队派出警力,全力维护平坝至兰海高速松坎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救护车打通生命通道。途经兰海高速乌江段时,因该路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缓行,救护车再次被堵。兰海高速大队根据总队指挥中心要求,联合路政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快速处置,并利用警车为救护车开道,将救护车一路护送到畅通路段。

悉心检查

  “非常感谢贵州交警的倾力护送,在国庆出行的高峰时段,过境贵州能一路畅行,为小孩的救治赢得了宝贵时间!贵州交警是我小孩的救命恩人!”当晚23时许,病患家属专门发来反馈信息,称病重儿童已经顺利抵达重庆接受救治,并对贵州交警为救护车开通生命通道一路护送病患儿童的举动表示了真诚感谢。

  这场成功的生命接力跑,完全得益于节日期间交警、路政、公路业主“一路三方”的密切协作。国庆期间,全省各地交警、交通、公路业主进一步强化了沟通协调与协作配合,继续完善“齐抓共管、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通过同步指挥调度、同步行政执法管理、同步优势资源应用,联合出警、联合巡查、联合服务,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实现了联勤联动常态作业。特别是各市(州)均建立了路警联动的统一指挥调度平台,明确领导轮流带班,共同派员联合值守,统一指挥调度,畅通信息渠道,最大限度确保了政令统一,步调一致,真正将“情指一体化”处置机制落到了实处,为群众出行营造了良好的行车环境。

轮流午餐

  据统计,9月30日至10月7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计纠正各类交通违法82473台次,其中查处超速4543台次、超载501台次、超员65次、无证驾驶466台次、酒后驾车172人次、暂扣驾驶证473本,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严管高压态势,国庆七天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84%、94.74%、82.35%,未发生严重长时间的交通拥堵,确保了节日期间全省道路平稳、安全、畅通,积极营造了人民更加满意的平安交通、和谐交通、便民交通环境,树立了多彩贵州、平安贵州、和谐贵州的良好形象。(照片由贵州省交警总队宣传处提供)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