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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在昌吉市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5-08-25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吴洁文)8月18日上午,自治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在昌吉市法院召开现场会,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自治区综治委、高级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国土厅、人社厅、建设厅等11个单位的代表及昌吉市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了会议。州综治委、州中级法院及辖区7个法院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杨云召主持。

  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昌吉市法院大西渠人民法庭,听取了大西渠法庭庭长赵瑞琴的工作介绍,在“盖碗茶”调解室,法庭聘请的两位特邀调解员介绍了利用风俗民情及宗教习俗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

  在昌吉市法院,参观了反映昌吉州辖区各基层法院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展板和昌吉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后,昌吉州中级法院院长李鸿奎介绍了两级法院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的整体情况。李鸿奎院长介绍到,近年来,昌吉州两级法院在探索创新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法院在全州共设立66个巡回审判站、370个诉讼联系点,聘请476名诉讼联络员为专职调解员。两级法院还加强与交警部门、人社部门、工商系统的联动,在交警大队、人社局、工商局设立巡回法庭,巡回开庭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商标侵权案件,调撤率达60%以上。

  二是推行合力调解,优化调解成效。结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邀请民调组织在法院设立调解工作室,选派人民调解员常驻办公,对法院引导、分流、委托的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建立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劳动、交通事故赔偿、涉农、医疗、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保护、电力等领域创新工作机制,引入专家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在提出专家意见的同时,又协助做好相关调解工作。2014年至今,州法院通过借助专家参与审判案件100余件。

  三是加强体系建设,完善保障机制。法院、司法局合力采取“以案代训、观摩调解、调解协议点评”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完善以人民调解员为对象的诉调对接考核,将诉前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以及委托、协助调解成功率具体明确,根据考核结果予以表彰,协助落实人民调解员结案补助标准。

  四是通过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密切了法院与各方调解力量的协调配合,实现了资源共享、诉调衔接、优势互补、互信共赢的良好局面。

  李院长最后表示,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缓解法院审判压力、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昌吉州两级法院虽然取得了一些经验,但这项工作的开展仅是起步,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抓好昌吉市法院这一试点,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更大的贡献。

  随后,昌吉市法院、市司法局、信访局、人社局进行了交流发言。自治区高级法院常务副院长杜建锡做了重要讲话,就法院系统做好下一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最后,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杨云召做总结讲话,强调了“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性,对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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